调研通讯 · 标准与政策
数字教材与数字课程:概念界定与信源
一、权威定义
“数字教材”与“数字课程”在国家标准体系里分属不同概念:前者是“教材”的数字化形态,后者是“课程”的在线化运行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目前我国专门针对“数字教材”的国家标准面向中小学;高等教育阶段的数字教材尚无独立国标,通常参照中小学标准的界定逻辑,并结合教材出版管理的一般要求理解。
1.1 数字教材
现行最权威的是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三项中小学数字教材推荐性国家标准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:
- GB/T 41469-2022《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元数据》
- GB/T 41470-2022《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》
- GB/T 41471-2022《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》
其中,GB/T 41470-2022 将中小学数字教材界定为:
依据中小学课程规划或课程标准、教学大纲,系统编写、开发,适用于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活动的电子图书。
也就是说,数字教材的本质仍是“教材”,是承载学科知识内容的数字化出版物;它的出版流程、质量检测与元数据规范,都围绕“书”这一核心形态展开。GB/T 41471-2022 进一步把“凡编必审”确立为数字教材出版的基本原则,意味着数字教材在正式发布前必须经过审核与审定。
-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,GB/T 41469-2022 详情页。↗
-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,GB/T 41470-2022 详情页。↗
-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,GB/T 41471-2022 详情页。↗
本节注释
1.2 数字课程 / 在线课程
国家层面没有单独以“数字课程”命名的标准,但政策与标准语境中的“数字课程”基本对应“在线课程”。其权威来源为 GB/T 36642-2018《信息技术 学习、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》,该标准将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。
GB/T 36642-2018 将在线课程界定为:
在网络环境下依据特定的教学目标,按一定的教学策略,组织某门课程的教学内容,并由在线学习平台承载和运行的教学过程的统称。
与数字教材不同,这里的关键词是“教学过程”“教学策略”“在线平台承载和运行”。数字课程的核心不是静态内容,而是围绕教学目标组织起来、在平台上持续运行的学习活动序列。
-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,GB/T 36642-2018 详情页。↗
本节注释
二、核心区别
基于上述定义,可从六个维度对二者作一简要区分:
| 维度 | 数字教材 | 数字课程 / 在线课程 |
|---|---|---|
| 本质定位 | 教材,回答“教什么” | 课程,回答“怎么教、怎么学” |
| 权威来源 | GB/T 41469/41470/41471-2022 | GB/T 36642-2018 |
| 内容形态 | 电子图书,可嵌入音视频、动画、交互练习 | 视频微课、学习活动、测验、讨论、作业、学习数据 |
| 组织逻辑 | 按教材章节 / 知识点系统编排 | 按教学目标、教学策略、学习路径组织 |
| 使用方式 | 供师生阅读、学习、备课 | 在平台运行,支持选课、学习、考核、发证 |
| 出版属性 | 有出版流程、书号 / 电子出版物号,凡编必审 | 多作为教学资源 / 服务,未必按图书出版 |
简言之:数字教材是“书”,数字课程是“课”。一个完整的在线教学方案,往往会把指定数字教材作为核心学习材料,再叠加视频讲解、作业、测试与互动环节;反过来看,数字教材平台也常常内置微课与练习,外观接近课程,但只要其本质是电子图书、以出版流程管理,就不应被划入“课程”范畴。
- 本节对比基于 GB/T 41470-2022 与 GB/T 36642-2018 的术语及范围条款归纳,未逐字引用。
本节注释
三、官方政策定位
教育部在政策文件中通常将二者并列,而不是混为一谈。
3.1 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
教育部 2021 年印发的《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》(教科信函〔2021〕14 号)把高校数字化教学资源明确分为:在线课程、数字化教材、实验实践资源等。该文件在“教学资源”维度上同时列出“课程”与“教材”两类,正是为了避免概念混淆。
3.2 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
教育部等九部门 2025 年印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》(教办〔2025〕3 号)在资源建设部分同时提到“精品数字课程”和“示范性精品数字教材”。政策层面再次确认:课程与教材是两类需要分别建设、分别评价的数字化资源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,《教育部关于发布〈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〉的通知》,教科信函〔2021〕14 号,2021-03-22。↗
- 教育部等九部门,《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》,教办〔2025〕3 号,2025-04-16。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。↗
- 《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》全文转载,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,2025-04-17。↗
本节注释
四、实践区分
在南大社的大学英语教材业务场景中,可以按以下方式快速判断一个产品属于“数字教材”还是“数字课程”:
- 数字教材:以电子书或数字出版物形态存在的教材本体,有 ISBN 或电子出版物号,内容系统、稳定,可离线阅读,按出版流程管理。
- 数字课程:依托平台运行的完整教学方案,包含教材内容、视频微课、作业、测试、讨论、学习数据等,强调教学过程和平台服务。
一句话总结:数字教材是“书”,数字课程是“课”。两者可以互为依托,但不能互相替代。
—— 全文完 ——